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和北京市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特制订《北京市促进制造业和信息软件业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
政策部分内容解读
一、在强化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方面
1、指导企业园区强化绿色管理
鼓励制造业和信息软件业企业制定绿色低碳发展规划,推行绿色设计理念,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主动披露ESG信息。指导以制造业主的园区持续推进一般制造企业疏解提质,大力发展高精尖产业。鼓励园区建立绿色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加速企业绿色转型升级。
2、全面实施绿色诊断
为在京有生产制造的制造企业和市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免费开展绿色诊断,帮助企业和园区改进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根据被服务对象的规模和服务质量,对绿色诊断服务商给予资金奖励,每服务1家企业给予不超过12万元的资金奖励,每服务1个工业园区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资金。
二、在推动企业园区绿色低氮改造提升方面
1、支持制造业企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
对符合要求的节能改造项目,按照项目节能量给予不超过1200元/吨标准煤的资金奖励,且奖励金额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的项目总投资的25%;
对符合要求的其他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的项目总投资25%的资金奖励。单个项目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2、推动空气重污染应急重点行业企业提升环保绩效评级
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环保绩效评级提升项目给予资金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的项目总投资的25%,奖励金额不足10万元项目的给予10万元奖励资金,单个项目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3、引导数据中心节能降碳绿色发展
对符合要求的信息软件业企业数据中心节能改造项目,按照项目节能给予不超过1200元/吨标准煤的资金奖励,且奖励金额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项目总投资的25%,单个项目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4、鼓励企业开展其他绿色低碳示范创建
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企业积极参与北京市低碳领跑者试点,鼓励重点行业企业争创国家能效领跑者和水效领跑者。对国家和市级绿色制造单位、国家能效水效领跑者,以及空气重污染应急环保绩效评级A级、B级和绩效引领企业实施的绿色低碳改造升级项目,鼓励资金支持比例提高至不超过项目相关投资的30%。
三、在协同推进京津冀地区域产业绿色发展方面
对于总部在北京、工厂在津冀地区、且总部有绿色工厂资质需求的企业,如果在津冀地区的工厂通过了当地省级绿色工厂相关认定,且符合本市推荐要求,允许企业总部联合在津冀地区的工厂,以总部名义通过本市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
鼓励本市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企业与津冀地区企业协同创新应用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
四、在强化绿色金融支撑作用方面
利用绿色金融手段推动制造业和信息软件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并对符合要求的绿色信贷项目给予贴息支持,对于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0万元的制造业和信息软件业企业,用于在京投资建设的绿色信贷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按照不超过2%的贴息率给予贴息,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用好各级政府投资基金,引导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绿色低碳未来产业技术创新和在本市产业化落地,支持产业发展。
北京森一助力企业通过锅炉低氮改造及电锅炉安装、锅炉与热泵的耦合,实现低碳或零碳排放。
附件《北京市促进制造业和信息软件业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pdf